一、 崗位責任條例
宗旨:誠實守信、服務三農、團結奉獻
根據農資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要求,特製定本制度:
1、 單位負責人: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熟悉本行業業務,有較強的企業管理才能,重視農資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,樹立“誠實守信,服務三農”的服務理念。
2、 產品購銷人員:熟悉本行業業務和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技能,嚴格執行企業產品採購、銷售議事規定,及時採購、銷售適應農業生產需要的優質農資產品。並保証採購產品符合有關質量要求,不得採購、經營違法的農資產品。
3、 技術人員:具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農業技術知識,熟悉當地生產情況,能正確指導農民科學、合理、安全地使用農資產品。
4、 倉貯人員:熟悉農資進出庫和貯藏技術,嚴格遵守倉庫貯藏有關規定,產品存放布局合理,並做好產品進出庫記錄;按相關規定對不合格及報廢產品進行處置,確保企業安全生產;防火、防盜等工作安全到位,做到安全貯藏。
5、 財務、統計人員:有相應的業務工作能力和水平,熟悉農資購銷的財務處理技能,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填制財務報表和農資經營報表及相關係統資料。
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,上述人員都應持証上崗,並參加有關培訓。